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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連發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萬高薪爭搶周某,你怎么看?
一個慣偷,四進宮,自己都做夢想不到,一腳跨出監獄,一腳跨進天堂。
30多家網紅公司老板坐等他家,邀他入伙,一旦答應,年薪都在數百萬。最終他還沒完全暈過來,就在出價最高的公司合約上,按上不大情愿的手印。這家出價最高,年薪1500萬。
這人姓周,36歲,廣西南寧人,于4月18日第四次刑滿出獄,此前專職偷盜電單車的電瓶。本來名不見經傳,沒人去關注一個竊賊,惡心還來不及呢??墒菂s被一眾網紅經紀公司們發掘到,認定他是未來的流量之王。于是,紛紛豪擲萬金,不計代價要把他簽到手中。
為什么網紅經紀公司會相中他,認定他就是流量之王?主要他具有網紅的三個重要標志:
第一個,他的長相,有點像當年古巴游擊隊領導人切·格瓦拉。切·格瓦拉1959年跟隨卡斯特羅鬧革命,成為古巴的軍事核心人物,《時代》雜志把他列為20世紀百大影響力人物。
周某因為長相,又生活在另類世界,江湖混得“切格瓦拉”綽號,同時附帶了“精神領袖”的標記,甚至都有了他的百度百科。
第二個,他說過極具網紅潛質的“名言”。第四次入獄,是2015年被捕判的有期徒刑。被捕后有媒體現場采訪,媒體問他年輕輕干什么不好,為什么當小偷。他的一句話回答迅速爆紅網絡,意思是不可能打工,不愿被人管,就偷個電瓶養活自己。
因為這次采訪,周某獲得“切格瓦拉”名頭,網友們順帶著把“精神領袖”也附送了。
第三個,他知道自己的網絡影響力。他一出監獄,就注冊個抖音號“ZMRIII111”,幾天功夫,還沒有發一個作品,粉絲就暴漲到177.9萬,獲贊358.8萬。這樣的勢頭,對網紅公司確實有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是時候整治不良網紅公司了。
這個畸形現象,引起正義的人們極大憤慨,人民日報連發三篇檄文,針對不良網紅公司,直接開罵“病得不輕”,“不能只要流量不要臉”。有關政府部門也快速作出反應,約談那幾個借機炒作的不良網紅公司,出臺相關管理辦法。
怎么說,我們的主流價值觀不容這樣被褻瀆,是可忍孰不可忍。期望早日看到對這些個不良網紅公司的處理結果,以正風氣。
周某出獄后,攀輝影視就以1500萬的高價簽約周某,在攀輝影視和周立奇宣布簽約后不到12個小時,人民日報發聲了。以“病得不輕”為題特地譴責了所謂的“電瓶哥”逆襲成1500萬身價的網紅。
請看,人民日報的發文
因為這個“轉機”透著機會主義式的虛無。這是在消費周某的歷史,賦予違法犯罪的事實以娛樂化的意義,更會把本是常識的人生導向變得晦暗不明:人生,究竟該腳踏實地,還是該無所顧忌,乃至憑借不甚光彩的機遇平步青云、百萬簽約呢?
我覺得人民日報批得好!
因為這樣的人成為萬人追捧的網紅對青少年有何影響?
讓他們有一種不勞而獲,就可以平步青云這樣的虛無感覺。還有幾個人愿意踏踏實實靜下心來學習、工作呢?
其次這樣的導向,勢必帶來社會價值觀的扭曲,勢必會傷害更多的踏踏實實的人。
多數人辛苦一輩子也不能掙他那么多的錢,那這對于大多數辛苦勞作的人是一種不公平。也會讓他們感到自身價值的貶低!
到底什么樣的人才值得我們稱頌、贊揚!
我覺得像鐘南山李蘭娟這樣的逆行者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應當頌揚的網紅,而非這種靠一兩句話就可以走紅網絡的人!
這樣的網絡娛樂至死,勢必會使人的精神淪喪!使下一代人生觀價值觀扭曲!所以我覺得應當關閉簽約公司!不能讓這些為了個人的利益而不顧社會道德的商家、公司有立錐之地!
再者這樣做對他本人也沒什么好處
不說國家允不允許他出鏡?就算他當了網紅,沒有真才實學,又不刻苦勤奮他能在網絡上持續多久?
如前段出現的網紅流浪漢沈巍,不知還有多少人關注?再過一年之后,十年以后呢?
一旦被冷落,由萬人追捧到無人理睬,他能承受這樣的心里打擊嗎?公司還會給他那么高的薪酬嗎?這不是在毀一個人嗎?
堅決支持人民日報的做法!不能助長這種風氣,在社會上蔓延!
周某是誰?為什么他上了熱搜?為什么多家公司出百萬年薪爭搶他?
周某,36歲,廣西人,小學文化。平時以偷電瓶車為生,估計他有偷電瓶車的絕技吧。2015年8月14日因在南寧盜竊五輛電瓶車, 被判刑四年零六個月,于2020年4月18日出獄。
據說他是因為在看守所接受電視臺采訪時說出了很多金句,才在網絡上紅了起來。
看一下他的金句。
打工這方面打工這輩子是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了生活這樣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覺比家里感覺好多了,里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里面的。
因為他的言論再加上他一些俏皮的表情包,讓周某成為了網上紅人,也可謂自帶流量。這也就是個網紅經紀公司爭相高價簽約他的原因。
據媒體報道,在周某出獄的當天,有一些網紅公司開著豪車在監獄門口等待周某。據周某的一位哥哥介紹,這些網紅公司在周某出獄前就聯系過他家屬,開出的簽約費高達200萬,300萬,還有直播帶貨直播分成等。
網紅公司為了賺錢已經沒有底線。這種輿論導向非常可怕。人民日報連發三篇文章叫停這種亂象,直言“病的不輕”
對一個偷車的慣犯,因為網絡上說了一些帶流量的話語,就要高薪簽約。這是明顯的扭曲的價值觀,會給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三觀帶來極壞的影響。不打工,不通過自己的勞動去獲取正當的收益,一個偷車犯都能夠成網紅,而且能夠成為年薪幾百萬的網紅,這種不勞而獲的思想會毀掉一代人。
趨利避苦是人們的本能想法,再加上社會一些不良的炒作,會讓現在的青少年形成拜金主義的思想,只要是有錢什么都可以做,喪失了最后的底線。人民日報連發三篇評論,發的及時,發的正確。主流媒體在這種時候必須發聲,引導正確的輿論導向,向不良現象說“不”,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輸入正能量。
據最新報道,周某并沒有和這些網紅公司簽約,而是選擇了回家務農。如果這是真的,我倒是要為周某點贊。畢竟通過自己的雙手,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來養活自己,才能夠堂堂正正的做人。
不學無術,無德無能,好吃懶做,屢教不改的小偷和搶劫犯罪,此前周某屢次被抓判刑,出獄之后仍不知悔過,第四被抓獲之后,他面對媒體記者的采訪,竟然厚顏無恥地說“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近日出獄(第四次刑滿釋放),周某竟然成為某些公司以百萬年薪爭搶的座上賓,令人大跌眼鏡。中國官方媒體必須高調介入阻止這種違背良知的招聘炒作,這些公司高薪聘請小偷慣犯有違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美德,欲意何為?請公布這些沒有底線的不良公司,并封殺取締這種違背公眾良知的公司,才能弘揚社會正義正氣,依法凈化中國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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