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虹口區搬家搬廠收費情況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虹口區搬家搬廠收費情況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上海的廠都搬哪里去了?
上海的廠都搬到郊區,上海市虹口區華光工具廠是國營單位,在公平路和東余杭路,后來因為東余杭路菜場改為室內菜場,華光工具廠搬家到楊浦區楊樹浦路隆昌路涼州路,是民營企業,工廠的工人不錄用,錄取外地的工人,楊樹浦路上楊浦大橋的。
拆遷安置補償時,“要錢”還是“要房”如何選擇才能利益最大化?
“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理論上講,選擇“要錢”和“要房”在簽訂動遷協議時,這個“錢”與“房”其實是等值的,在表面上,不存在吃虧或不吃虧。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不講大道理,我還是按照上海動遷的實際事例來說明一下。
某年上海虹口區某地塊舊城改造,張先生一家的舊房按照公示的動拆遷標準,得出一個補償總價是110萬,因子女成婚等原因,如要房,可以要一套二房70平方米,一套一房50平方米。
當時有三個動遷安置房的基地可以選擇,一個在青浦新城,動遷安置價為7500元/平方米;一個在浦東三林,動遷安置價10000元/平方米;一個在寶山顧村,動遷安置價8400元/平方米。
如張先生選擇全部貨幣化安置,則可以拿到110萬現金,自由選擇購買住房。
張先生如選擇兩套均在青浦新城的住房,則房屋總價為7500元×(70+50)=90萬,張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后交付的兩套青浦新城的住房+20萬現金,以及一年過渡期間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張先生如選擇兩套均在浦東三林的住房,則房屋總價為10000元×(70+50)=120萬,張先生則必須再另行支付10萬后,張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后交付的兩套青浦新城的住房,以及一年過渡期間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其他選擇方案,規則依舊……
那么為何“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關鍵就是動遷安置價是當時政府核定的安置房產的成本價,與市場二手房存在天然的差價,這個差價還不小,每平方米差價在2000元以上,等期房變成現房交付時,一般安置動遷房區域的商品房價格往往也會有5-10%的漲幅,差價就更多了。
不過,安置動遷房要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后3年才能上市交易。
由于三年后的房產價格的不確定性,會讓部分動遷安置房業主,選擇與下家提前簽訂買賣合同,在允許安置房上市交易轉讓時,再正式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
這個做法一直存在,但是合同因為違反國家法規,實際上是無效合同,對合同雙方都有法律風險。
看你個人的資金周轉情況,如果不急著資金周轉的話,肯定是要房的,因為房子會升值,也可以收租,這是保全資金的最好方式,很多拆遷戶拿很多資金,去買車,去其他消費,很快就把錢花了,要房的話,每個月都可以收租,等國家把這個地方發展起來,房價基本都會上漲的
本人就是拆遷戶,在目前的房產政策下,貨幣化補償是最最有利的。一是可以快速拿到補償款再去購置新房。二是回遷房受政府政策影響太大,周期長,辦證時間長,難以快速變現。
我有靠譜回答:
這個問題,之前看了好多的回答,我覺得有的臆測有的反其道而行。
首先說說國家層面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就是說你在面臨拆遷的時候可以有兩個選擇的,這是被拆遷人基本的權利。
同時,國家還會支付被拆遷人的搬家費用,選擇調換(要房子的),國家會根據具體情況支付臨時安置費(提供周轉房)。
作為自身來講,具體到要錢還是要房,小編覺得要因人而異,你本來就有好幾套房子,想像抖音上那樣穿著拖鞋收租,我覺得還是不太現實,中國有幾個深圳。
最主要的是有一個次風險在里面,人不與天斗。
還有一種情況,我本身就兩套住房,其中一套要拆遷。我身邊的朋友是這樣選擇的,他沒有直接要房,而是拿著安置費到附近的高檔小區購買了一套洋房。小編認為還是挺明智的選擇,畢竟錢在手。
如果只是拆遷了,過個十年八年的才能住進原來的這個位置,我想說,您想多了!
綜合來說,我覺得要錢要合適的多,利益能夠實現最大化,而且房子可以買現房。
而如果要房,除了等,還是等。
當然了,這也是目前房價相對平穩而定的。
如果您在雄安新區,那一定要房。
要看自身情況:比如拆遷房屋所在的城市,自身已持有房產的情況。在一二線城市,地方財力雄厚。由于樓市前景長期看好,政策落實能力強,當然多持有房子。三四五線城市,由于樓市發展潛力有限,除去需要居住和改善的房屋外,不建議持有大量房子,而且這些地區財力有限,安置房的建設速度也比較慢!
一般來說,當房屋拆遷時,通常都會有兩種補償方式可以選擇:一是要錢(貨幣補償);二是要房子(安置房)補償。因為如果讓你拿這個補償款去買商品房,一般來說都是不太足夠的,因為就市面上的定價而言,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價格實在是差太多了。
此外,雖然安置房的戶型、小區綠化、物業服務、小區配套等可能都沒有商品房的小區配套好。但是,此處需要明確一點,那就是安置房的房屋土地是屬于國有劃撥用地的。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可以無償使用。也就是說,若你的安置房是沒有使用期限的話,那么是可以無償使用的。
而商品房的土地屬于出讓用地,一般居住使用年限最長不能超過70年。當然,就現在的法律和情況來看,當個人的房屋出讓用地到期后,也是可以繼續續期的,也就是說,你的房屋只有續期后方可繼續使用。
二、選擇貨幣補償
如果你家在拆遷之前,就已經有其他房子能滿足居住需求了,即屬于“除現有拆遷房屋外,還有其他房產”的情況,那么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就是建議可要拆遷補償款。
為什么呢?因為畢竟你的房子已足夠居住,可以拿拆遷款進行理財、理財或者改善生活水平,也可以拿拆遷款去購買其他商品房進行理財。最重要的就是,房屋補償的房源大多都是安置房,一般都有規定期限的限售規定,很難進行轉賣,即使能夠進行轉賣,手續比較多。
除了根據拆遷戶本身有沒有房來選擇拆遷補償方式外,還可以根據拆遷房的地段來考慮。如果你所居住區域是成熟片區位置、地段好,并且可以原地回遷不需要遷往偏僻的地方,那么還是要房好,因為這樣一來,房子無論自住或者是用來出租都很好。
如果你本身居住的區域也不是什么好地段,還是原地回遷的話,那么還是建議要錢較好,因為這樣可以選擇用這筆資金在更好的地段進行居住。即可以這筆資金來購買更好地段的房子。
其實,無論你是選擇選擇房屋補償(產權置換)還是選擇貨幣補償,都是你個人或者是家庭的選擇,小編只是給予房屋拆遷補償相關內容的講解以及優勢分析供你參考。但還是希望大家早日都可以住上自己心儀的好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虹口區搬家搬廠收費情況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虹口區搬家搬廠收費情況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